:2026-02-26 1:36 点击:1
近年来,虚拟货币以其高收益、去中心化的特性,一度成为资本市场的“数字黄金”,吸引了无数个人投资者和机构入场。“挖矿”作为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环节,凭借其“低门槛、高回报”的表象,成为不少人眼中的“财富密码”,在这场全民参与的“淘金热”中,一个本应远离市场的特殊群体——领导干部,也开始悄然涉足其中,当权力之手伸向虚拟货币挖矿,这不仅违背了公职人员的廉洁纪律,更可能滋生权力寻租、扰乱金融秩序,其背后隐藏的风险与危害不容忽视。
所谓“领导参与挖矿”,并非指领导干部以个人身份参与普通矿机的运维,而是呈现出更隐蔽、更复杂的形态:有的利用职权为矿场项目审批“开绿灯”,通过打招呼、批土地、给政策等方式,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便利,换取“干股”或分红;有的通过特定关系人代持矿机、操控矿池收益,将非法所得装入“腰包”;甚至有的直接干预地方电力资源,以“保障重点产业”为名,为高耗能的挖矿项目提供廉价电力,形成“权力-资源-利益”的灰色链条。
某地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在推动“数字经济产业园”项目时,暗中为关联企业搭建虚拟货币矿场,违规占用工业用地,并通过电价补贴变相输送利益;某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便利,将公司采购的高性能服务器用于个人挖矿,所获收益隐匿于境外账户,这些案例中,领导干部

领导干部参与虚拟货币挖矿,绝非简单的“个人投资”,其危害具有多重性和扩散性,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: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明确规定,党员干部不得“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”,不得“从事营利性活动”,虚拟货币挖矿具有典型的营利性特征,领导干部参与其中,无论是否利用职权,都突破了廉洁纪律的底线,若涉及权力寻租,则更是权钱交易的典型表现,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。
虚拟货币挖矿是典型的高耗能产业,每“挖”一枚比特币消耗的电力相当于一个家庭近一年的用电量,在国家大力倡导“双碳”目标、严控高耗能项目发展的背景下,领导干部若为挖矿项目“保驾护航”,必然导致电力、土地等公共资源的错配,挤压实体经济特别是绿色产业的生存空间,这不仅与国家发展战略背道而驰,更会形成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市场扭曲,破坏区域经济健康发展。
虚拟货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使其成为洗钱、非法集资、逃税等犯罪活动的工具,领导干部参与挖矿,一旦与这些非法活动交织,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“保护伞”,甚至直接参与其中,将非法资金通过虚拟货币“洗白”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领导干部若将个人或家族资产过度投入挖矿,可能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,进而影响履职稳定性,甚至引发连锁金融风险。
遏制领导干部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乱象,需要多管齐下,从制度监管、技术防控、教育引导三个维度发力,构建“不敢参与、不能参与、不想参与”的长效机制。
一是完善党员干部从业禁止规定,明确将“参与虚拟货币挖矿、交易及相关活动”列为禁止行为,细化问责标准,对顶风违纪者“零容忍”;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,要求其申报虚拟货币资产及相关投资情况,对瞒报、漏报严肃处理;三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,纪检监察、金融监管、能源、税务等部门共享信息,对领导干部关联企业、亲属账户的异常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。
利用大数据、区块链等技术手段,构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系统,通过电力数据监测,识别异常高耗能企业;通过区块链交易溯源,追踪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的虚拟货币账户;通过政务数据与企业数据比对,排查领导干部参与矿场项目审批、资源分配的违规线索,技术赋能能让监管更精准、更高效,让“隐形”的参与行为无所遁形。
通过专题学习、案例警示等方式,让领导干部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性,清醒辨别“创新”与“违规”“投资”与“腐败”的界限,加强廉洁文化建设,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利益观,自觉抵制“一夜暴富”的诱惑,始终牢记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”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“暴富神话”终将褪去,但权力滥用的危害却可能长期存在,领导干部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,必须时刻牢记“公权姓公、岂能私用”的基本准则,远离任何可能滋生腐败的灰色地带,唯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让纪律成为带电的“高压线”,才能从根本上铲除“领导参与挖矿”的土壤,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,这不仅是对干部自身的保护,更是对人民负责、对历史负责的必然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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